我院开通梅州市内困难群众住院、特殊门诊的医疗救助直接结算功能 | |
发布时间:2019-06-28 15:09:06 |作者:文/林远龙 吴龙斌 编辑/院办 | 浏览次数: | |
根据《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函〔2019〕47号)要求,2019年6月28日零时起,我院正式开通梅州市内困难群众住院、特殊门诊的医疗救助直接结算功能,实现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 服务对象:民政、扶贫部门确认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试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这有利于简化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手续,提供快捷方便服务,减少困难群众跑腿垫资,提高医疗救助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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