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群众得到实惠 | |
发布时间:2019-03-28 17:12:39 |作者:林远龙 刘玲玲 | 浏览次数: | |
根据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梅市发改收费〔2018〕192号)要求,2019年1月1日(星期二)零时起,我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同步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2019年第一季度共让利群众约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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