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 | |
发布时间:2020-04-27 09:52:23 |作者:编辑/院办 | 浏览次数: | |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了多起医疗机构发生新冠肺炎感染暴发事件。随着复工复产工作逐步推进,离鄂离汉通道管控措施解除,境外输入病例增多,以及无症状感染者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我院为严防医院感染事件发生,结合省督导组反馈的整改意见,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防止疫情反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卫医函〔2020〕77号)和《梅州市卫健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暗访工作的通知》(梅市卫医政函〔2020〕59号)精神,现要求所有新入院的患者均需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方可收治入院,同时入院前尽可能完善血常规和胸部CT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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